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有5家事业单位,提供了23个岗位,共招聘高校毕业生28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年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公告)》(附件1)。
二、招聘范围
招聘范围为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年和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4月2日至年4月2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委*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4月2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6.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年和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2.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设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纪*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非年毕业生(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年毕业生。同时,统招在读的非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以及年和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已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
5.现役*人;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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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聘共有3家事业单位,提供了7个岗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7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年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2号公告)》(附件1)。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4月2日至年4月2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4月2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等相关条件详见附件。招聘专业以国家教育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为准。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所在单位或有用人权限部门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纪*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非年毕业生(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年毕业生。同时,统招在读的非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现役*人;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