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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4/29 20:13:00

年4月23日,“海外微讲堂”很荣幸邀请到了我校初一(1)班宋如瑾的妈妈、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武汉)律师事务所知名律师殷滤女士为同学们进行了普法知识的宣传讲座。

何谓法

讲座的开始,中学德育主任张立*发表了欢迎致辞,并希望同学们通过这次普法讲座,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随后,殷律师以“对法律的印象”作为问题开始了当天的讲座,同学们回答积极踊跃,答案也五花八门,“法槌”、“天平”、“假发”等等。暖场之后,殷律师从法律的词源与意义、我国的法律体系和青少年应注意的几部法律三个方面进行了讲解。

“灋,刑也,平之如水,故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相传古代有神兽名獬豸,明辨曲直。齐庄公断案之时,神兽獬豸识出奸佞之人,拿角将其顶翻。于是神兽獬豸成为了司法“正大光明”的象征。殷律师说,虽然现在没有了神兽獬豸的裁决,但在这个手机、监控无处不在,犹如有着“天眼”的社会,我们更要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

在谈到法律的含义之时,殷律师强调了法律对违法行为的否定和制裁作用。因为“破窗效应”,我们的行为会受到周围不好环境的影响而懈怠,比如停在路边的一台破车,一个人看到了往里面扔东西,另一个人看到了踹两脚,长期下去这辆车会越来越脏,越来越差。我们的社会也是如此,如果不对错误的行为进行否定和制止的话,整个社会的道德底线就会被拉低,于是就需要法律对人们的行为进行约束。

注意网络言行

在讲解了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构成之后,殷律师又从与青少年相关的法律分享了一些法律知识。在提到《民法总则》中禁止非法买卖个人信息这一新规定时,她与我们分享了自己在生活中接到的各种宣传早教、买奶粉、培训机构的电话,给自己的生活造成了极大的不便,但是根据新的《民法总则》,这种非法买卖他人个人信息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惩罚。同时,她也提醒同学们在微博上评论或者转发的时候,要注意自己的言行,提防网络谣言,警惕网络事件背后的推手,以免被不法之徒利用,影响自己的学习和生活。

在讲到增设“好人法”这一变化时,殷律师谈到自己对青少年见义勇为行为的看法。她鼓励同学们在自己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去帮助身边的人,但是不提倡青少年在没有正确评估当下危险情况的时候,贸然见义勇为,并且一定要将自己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

要宽以待人

在谈到校园暴力这一社会现象时,她对如今青少年犯罪越来越低龄化,校园暴力屡禁不止这一情况感到担忧。提到曾经轰动全国的马加爵事件时,她说,仅仅是因为打牌时发生口角,一句无心的“你人品不好”没想到却惹来了杀身之祸。马加爵的内心已经极度扭曲,才会做出如此残忍的事情。但是换个角度想一想,如果那位同学没有说出这样讽刺刻薄的话,是不是就能逃过一劫呢?很多时候,同学之间因为言语不和而发生矛盾争执,进而互相推搡演变成肢体冲突。这些无心的冲突,最后都有可能造成对他人的身体伤害,万一因为失手将他人打成重伤而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该怎么办?这样的情况父母和学校都是不愿看到的。所以,她提醒同学们在平时的生活中要多加注意,友善待人,同学之间相处,心胸要宽广一些,尽量“口吐莲花”,宽容待人。

学会善用法律

讲座的最后,殷律师说出了这样一段很有哲理的话:“我们学生要交两个好朋友——图书馆和运动场。图书馆让我们拥有智慧,不变成傻子,能够心平气和地与人讲话;运动场增强我们的体魄,能让傻子心平气和地与我们讲话。”青少年不仅要注重自己外在体格的锻炼,也要注重内在智慧的修养。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只有现在认真学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尊严。

撰文:高婷

摄影:陈玉玲

编辑:秦时髦

-本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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