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莲花路小学
年秋季新生招生工作
实施方案
为更好地迎接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评估认定,预防“大班额”“择校热”等问题的凸现,认真做好年学校招生工作,根据《周口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周口市中心城区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周教基〔〕59号)精神,特制订我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落实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解决招生入学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确保年招生工作规范、公正、有序。
二、
基本原则
1.坚持合理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实行划片招生、按划片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面推行中小学“阳光招生”,实行招生方案公开、招生过程公平、招生结果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
招生区域
划片范围:
中原路、莲花路、工农路、*河路、八一路、太昊路(该封闭区域)
学校代码:
学校标识码:
四、
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需年满6周岁(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二)依据市教体局公布的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开展招生工作,在校门口公示本校招生范围,核查适龄儿童的户籍和家庭住址,学生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少1人)的户籍地址、家庭住房地址一致,均在本校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优先安排入学。
学校招生范围内居民需上交学校审核的证件和复印件为:
1.从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打印的学生网上报名信息表;
2.户口簿和父母双方的身份证;
3.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等其他房产证明资料;无产权证的商品房,须提供合法购房合同或全额付款发票;无产权证的自建房,须提供建房许可证等材料;
4.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三)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外来务工随迁子女上学需上交学校审核的证件和复印件为:
1.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打印的学生网上报名信息表;
2.户口簿和父母双方的身份证;
3.现居住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
4.父母一方在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的劳动用工备案手续(用工合同文本必须是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纳税依据);
5.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四)因经开区旧城改造、拆迁过渡造成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登记入学,已经购买房屋的,到房屋所在地就近学校提出申请。安置房没有建成未回迁的拆迁户,监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向居住地就近学校提出入学申请。
经开区拆迁户子女入学需上交学校审核的证件和复印件为:
1.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打印的学生网上报名信息表;
2.户口簿和父母双方的身份证;
3.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协议;
4.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租房合同由居住地办事处审核盖章);
5.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五)保障三残儿童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能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同等享有就近入学权利。
五、
招生办法
(一)网上报名
所有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都要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