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出警现场)
曾庆某与某劳务公司签订合同承揽了该建设项目的仿瓷工程,10月21日,因工程接近完工而当月工资及进度款未到账,曾庆某与劳务公司协商未果后,就与其施工队工人到工地上希望项目部出面解决工人生活费及工程进度款拖欠问题,但曾庆某等人在未与项目部沟通的前提下直接将工地上施工用电的电闸拉下,致使工地突然断电无法施工并造成重大安全隐患等不良影响,直到琴亭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才恢复供电。因未造成大的损害后果,鉴于当事人有悔过心理,莲花县公安局琴亭派出所对曾庆某依法予以行*处罚。(▲10月21日出警现场)
10月26日,钟金某因对项目部验收其施工的墙面涂漆仍不合格需要整改,且要待整改完成才能发放工程款余款一事心有怨愤,故意拿黑色涂漆将墙面涂黑,且不听旁人劝阻,执意损坏墙面。查明事实后,莲花县公安局对钟金某故意损坏财物行为依法给予行*拘留五日。莲花公安提醒:文明讨薪是权利,非法讨薪要不得。如遇到劳资纠纷问题,一定要树立合理的维权意识,维权但不能违法,不可因意气用事而触犯法律。依法维权是正道,切勿采取过激行为,以身试法。▍编辑部来源:平安莲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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