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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0/11/28 2:21:00

世界日报讯

泰国商业部辖下的「商业竞争委员会」宣布针对正大集团并购莲花商超连锁业「是否构成垄断」的议案进行审批,该委员会历经数月的审议讨论之后形成决议,认为正大并购行为并不构成零售业垄断,只是提升正大在现代零售贸易行业的强势能力,但要求正大增加采购中小企业商品,以缓解负面影响。商业竞争委员会秘书长颂萨7日透露,该委员会审核有关正大集团集旗下企业「正大零售发展有限公司」并购泰国特易购莲花公司连锁业务的操作,是否构成行业垄断的问题。之前该委员会接到国会商业与智慧产权委员会的投诉书,要求对正大这并购操作进行审核,商业竞争委员会7名委员经过认真讨论审议之后,多数委员表决认为并不构成垄断,虽然并购操作将使正大在现代零售行业上拥有超越市场的实力,特别是小商品零售业方面,正大在市场中的实力增强,但仍不算是垄断。该委员会还认为,并购操作行为具有一定的正当性与必要性,对经营业者来说将具有促进作用,而且使竞争出现一定程度的减弱,但不会对经济带来严重危害,也不影响消费者应有的权益。但为了适当消除竞争负面影响,该委员除了决议批准正大并购莲花之外,还要求正大集团采取7项补救措施:1、禁止正大集团在未来3年内再并购类似的现代化零售业务,但不包括电商业务;2、要求CPALL大众有限公司及集团内企业增加采购中小企业商品,包括农产品,社区特产和一镇一特产(OTOP)商品,在未来5年内每年采购中小企业商品增长率不少于10%;3、禁止正大集团分享并购业务的生产商及原材料信息,该信息应视为商业机密;4、要求原特易购莲花集团内的采购商继续与原供应商保持执行采购商品协议为期2年;5、要求CPALL和原特易购莲花采购商保持向供应商提供30-45天的付款信用期,为期3年;6、要求正大与原特易购莲花采购商向商业竞争委员会定期通报每季度商业运营业绩报表,为期3年;以及7、要求正大及相关企业严格遵守良好商业行为准则规范,以及相关的杜绝垄断法律规章。商业竞争委员会秘书长颂萨还表示,正大集团并购特易购莲花操作完成之后,必须在30天内通报该委员会。如果正大集团或相关业者对此裁决不服,可以在60天内向行*法庭提出诉讼。28年前的年,正大集团引进「莲花商超」业务在泰国落地生根,但4年后面临金融危机,正大集团时任总裁谢国民决定将莲花商超业务抛售出手以「截肢保命」。如今正大重新买回莲花商超业务,谢国民曾表示「没有理由不让孩子回家」。在正大洽购莲花完成之后,将取得莲花商超在泰国与马来西亚的经营权,这还不包括正大在中国区的莲花零售商超经营权,以及正大在泰国、印度、中国等地的「万客隆」批发商超,使正大成为真正的世界级零售业巨子。正大集团旗下拥有7-11便利店1万家、Makro家、CPFreshmart家,加上新收购的特易购家,全泰国将总共拥有达到1万家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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