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破解民调查团的“监督者困境”
在云南警方公布看守所内有在押人员因为“躲猫猫”一类的捉迷藏游戏而死后,“躲猫猫”一词便开始风行络。云南省方面组织了民调查团参与调查。2月19日,事件发生转变———民调查团成为超越案件本身的热点。然而在经历尴尬的调查后,民铩羽而归,真相并未大白。这些质疑案件的民代表,反成遭质疑的对象。(本报昨道)比起“周老虎”事件,官方对民的质疑迟迟不予理会的态度,云南省有关方面及时组织民调查团介入调查,表明了官方对络监督的诚意,无论如何,这是一种进步;同时,也反映了络在今天的社会生活中日趋壮大的影响力,这是民的胜利,是庶民的胜利。然而,此番民调查团首次试水,却是铩羽而归,“民调查团”自身陷入“监督者困境”,令人不胜唏嘘。“监督者困境”之一在于,谁能代表民。民调查团一开始被民寄托了监督公权力的无穷期待,但是,当结果并不如意时,民转而监督“民调查团”本身,甚至对他们进行了“人肉搜索”。民发现,调查委员会主任委员风之末端,实为昆明社宣传委员赵立;副主任委员边民,真实身份是云南生活新报———昆滇E吧管理员;8名民和社会代表中,多人实为媒体和官方站版主。民们怀疑他们是“御用民”,质疑他们草根身份。这种质疑一如前些天,民们质疑河南洛阳民“老牛”的“民人大代表”身份一样……尽管“老牛”的确是洛阳的知名民。实际上,在我看来,即便是“昆明社宣传委员”这些身份,也不能就一概认定他们是官方的托儿,但问题是,他们都是由官方选定的,缺乏比较透明而公正的选举程序,如何让民相信他们是真正的民代表呢?在现实中,我们尚且经常莫名其妙地被别人,特别是一些官员“代表”着,那么,在一个浩繁无边的络虚拟社会中,我们又该通过怎么的程序选出具有公信力的民代表呢?“监督者困境”之二是,民调查团该如何进行调查?令民调查团和民们所感到沮丧和“被忽悠感”的是,他们的调查并没有什么重大发现,他们并没有真正深入调查,甚至“查看监控录像和会见嫌疑人的请求未能实现”。但是,话又要说回来,作为“民调查团”该享有这些进行实质调查的权力吗?他们能代替公安司法机关做出调查结论吗?现代社会,由于专业化和分工的需要,也由于刑事追诉的权力为国家所垄断,因此,涉及刑事案件的侦查和审判是由专门的国家机关来进行,在侦查中,案件具有一定的保密性,而在法院判决前,任何人也无权认定他人有罪。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讲,为保密的需要,民调查团在侦查初期不能接触某些资料和犯罪嫌疑人,而民调查团的结论更不能代替司法结论。但这并不意味着,民调查团不能介入监督,这种监督主要是程序上的监督,要监督司法侦查和审判在程序上是否公正;这种监督是全程监督,是对侦查、起诉、审判全过程监督,而不是做出一个调查结论了事。民调查团的“监督者困境”无异于提醒我们,络监督不可忽视,但也别对络监督希望太大,正如调查团在报告上称“在上可以呼风唤雨的友,在现实却是那样无力”,因为络有时连自己的事情都解决不好。我不指望今后的民调查团能纯粹地代表络民意,但至少要让这个选举的过程公正些,比如能否让络自己选举自己的民调查员;我不指望民调查团代替司法机关,更不指望民调查团毕其功于一役,用调查结论代替判决书,但至今我们希望民能更深入地监督司法调查,让司法程序更公正一些。事实上,“躲猫猫”事件的出现,正是某些公权力机关公信力遭到普通质疑的体现,因此,问题的核心在于,让司法机关处在阳光之下,让公众的监督更透明、更顺利一些,不管这种监督是来自络的还是现实的,来自媒体的还是公众的。杨涛